近期非机动车在校园内乱停乱放、超速超载现象极为突出,严重的影响了校园的交通秩序,对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。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学校决定在校内禁止除工作需要以外的非机动车通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教职工、学生和驻校从业人员等需骑乘非机动车上下班进入校园的,凭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提出申请并录入人脸识别系统出入校园。
2.所有出入校园的非机动车,通过门岗时都应减速慢行,有序排队,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校园,并主动配合门岗人员检查。
3.非机动车进入校园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km/h以内,禁止抢占机动车道,进入校园后主动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棚内。除上下学时段,其余时间学生均不得在校内骑乘。
4.非机动车须停放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地点,并摆放整齐。
5.教学区、生活区、地下车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。未在指定地点停放的或乱停、乱放的非机动车,保卫处一经发现,一律暂扣。
6.保卫处将联合学工处对校园内的交通秩序进行整治,对违章骑乘非机动车人员进行查处,并对被查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。
整治查处工作自12月8日开始。